小微企業吸納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1.政策內容
當年新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按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含高校畢業生個人繳納的部分。社會保險補貼時限最長不超過1年。
2.申報對象和條件
(1)長春市城區、開發區(不含九臺、雙陽、公主嶺)內登記注冊的小微企業(企業劃型按《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字〔2011〕300號)、《統計上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以及《關于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銀發〔2015〕309號)。
(2)當年新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3.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及企業法人身份證明
(2)高校畢業生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書》
(4)《勞動合同》
(5)《就業創業證》
(6)經營場所的房產證明或合同
(7)社會保險相關繳費證明
4.辦理流程
小微企業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單位補貼每季度申請撥付一次。
(1)申請。當年新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向注冊地所在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提出申請,填寫《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審批表》和《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審批名冊》。
(2)初審和考察。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對企業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和實地考察。
(3)審核發放。城區、開發區就業服務局通過就業信息管理系統對申報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比對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錄入就業信息管理系統,填寫《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審批發放名冊》,并將相關材料報市就業服務局。市就業服務局統一到市財政局申請資金并撥付。
5.高新區受理地點和咨詢電話
小微企業注冊地在長春高新區
咨詢電話:
朝陽區:0431-89689428 89689478
小微企業吸納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附件.xls
來源: 長春高新人才網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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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9 10:38:13